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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邯郸一男子酒驾致5人死亡, 一审获刑6年8个月!

    信息发布者:田堡张文彬
    2020-05-31 16:06:46    来源: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铁柱   转载

    男子安某酒后驾驶车辆,结果撞向了路边乘凉的人,最终导致5人死亡。肇事后,安某弃车逃逸,经鉴定负事故全部责任。5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一审判决书,河北省邯郸成安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一审以安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8个月。

    今年30所岁的安某是初中文化,案发前务农。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9年8月6日22时许,安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郭长线由西向东行驶至4KM+500M处时,将在路边乘凉的人撞伤,造成5人死亡。事故后安某弃车逃逸。经认定安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被撞的人无事故责任。邯郸市律正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3.31mg/100ml。

    另查明,案发后安某电话告知其妻子事故发生的过程,并在一处地方等候。安某妻子带领公安民警将被告人安某抓获,且被告人安某家属在案发后向被害人家属支付了2万元丧葬费。

    庭审中,安某对起诉书指控内容供认不讳,并当庭自愿认罪。他的辩护律师表示,安某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进行民事赔偿,且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深,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安某予以从轻处罚。

    当天跟安某一起喝酒的人在证言中称,事发当天网上,其与安某等人在一起吃饭,席间安某喝了白酒,具体喝了多少其不知道。安某是第一个离席的,离席时有人劝安某不要开车了,安某说没事。安某某平时就爱喝酒,酒后自行开车回家。

    安某则供述称,事发当天,他在一家火锅吃饭期间喝了半斤白酒,吃完饭大概晚上10点了。他就酒后驾驶冀小型客车沿郭长线由西向东行驶回家。行驶至杨庄村时他感觉到醉意,开车撞到路南侧步行的四五个人,当时没有刹住车,把人撞进了路沟内。他驾驶车向前行驶了一段后步行回现场,其见路面上躺着几个人当时脑子就懵了,随即向田间逃走。逃跑过程中他借用别人的手机给妻子打电话,他妻子带着警察在孙庄桥处将他抓获。

    法院认为,安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造成5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并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辩护人提出的安某具有自首情节的意见予以采纳;其他意见酌情予以考虑。安某造成二人以上死亡的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应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处以刑罚。同时具有逃逸情节应予从重处罚。安某的妻子带领公安民警抓获被告人安某某,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安某某在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至七年内处以刑罚的意见适当,依法予以采纳。

    最终,法院一审以安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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